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人民检察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今年七月至八月日,我有幸在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暑期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对于法学学生来说,实习显得更为重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监督机关,在其中的实践将对于学业发挥启发性的作用。在实践过程中,我深感自身法律基础的欠缺以及法律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重要性。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虚心求教,获得了许多深刻的体会。与此同时,我也了解了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职能,对人们的法律意识及法律运用也有了大致的了解。为今后的法学专业学习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