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白 蚁 灭 治 与 补 防 项 目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名称: 莆田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白蚁灭治与补防项目 招 标 编 号: 高达莆招2017005 号 招 标 人: 莆田市民政局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日期:2017 年 8 月 18 日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评标及定标(五)授予合同(六)标后管理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白蚁
2、灭治与补防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民政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莆田市才智白蚁防治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献儒古建筑白蚁防治有限公司、莆田市仙游县城鑫白蚁防治有限公司三家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白蚁灭治与补防进行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 建设地点: 莆田市 ;2) 建设规模: 约 4.5 万 ;3) 招标范围和内容:白蚁灭治与补防;4) 项目周期:灭治与补防处理包治 10 年,在包治期内如发现蚁害,防治单位无偿并及时给予灭治与补防;5) 质量要求
3、: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莆田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白蚁防治的企业;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生物或药物检测或建筑工程专业专职技术人员。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5) 投标人必须是招标人邀请的企业。4. 招标文件的获取1) 招标人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在莆田市民政局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民政局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民政局网站下载的为准。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
4、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仟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现金提交。7.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25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处。8. 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民政局网站发布招标公告。9公告其他说明: 无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莆田市民政局 电话: 朱先生 联系人:0594-2211383 。招标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13808584429 联
5、系人: 黄先生 。5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 则1.招标项目说明1.1 项目名称:莆田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白蚁灭治与补防项目1.2 建设地点:莆田市1.3 建设规模:约 4.5 万1.4 招标范围:白蚁灭治与补防1.5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1.6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2.投标工期、质量及其他要求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灭治与补防处理包治 10 年,在包治期内如发现蚁害,防治单位无偿并及时给予灭治与补防。2.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若质量验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在包治期内如发现蚁害,中标人应无偿并及时给予灭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责任。
6、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莆田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白蚁防治的企业;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生物或药物检测或建筑工程专业专职技术人员。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6.现场踏勘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
7、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2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7.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6(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 招标人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在莆田市民政局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民政局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
8、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民政局网站下载的为准。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1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 2017 年 8 月 22 日 17 时前 直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编号)。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在 2017 年8 月 23 日前,在莆田市民政局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12.项目发包价12.1 项目发包价:
9、43032 元。12.2 项目发包价含保险、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项目周期内灭治和防治费、发票税金等其他不可遇见费,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投标文件的编写13 投标文件的组成13.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13.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承诺函(2)生物或药物检测或建筑工程专业专职技术人员壹名(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白蚁防治的专职人员贰名(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加盖单位公章的莆田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白蚁防治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复
10、印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文件的递交7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14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14.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25 日 9:00 时,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莆田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14.2 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14.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4.
11、4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4)开标、评标及定标15.1 开标会定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9:00 时在莆田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 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15.2 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
12、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3)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4)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其它必要的内容。16 评标161 本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的方式确定中标人。16.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163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16.3.1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6.3.2 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816.3.3 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
13、6.3.4 白蚁防治费用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16.3.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17.确定中标人17.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17.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17.2.1 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由投标人抽取顺序号(开标时,投标人不按时参与抽取顺序号的视为放弃,不参加下一轮抽取);第二轮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17.2.2 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1 个中标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第一轮产生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所抽的号码与
14、中标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17.3 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17.4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7.5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民政局网站公示。18.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18.1 在评标结束后 2 日内,招标人应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18.2 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 3 日内,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项目经理姓名,在莆田市民政局网站公示。18.4 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
15、标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19.附则19.1 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19.2 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五)授予合同20.签订合同2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
16、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0.2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进场施工。20.3 招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将合同提交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0.4 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21 履约担保921.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交纳至指定帐户。21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22 付款方
17、式:22.1 本项目不预付工程款;22.2(1)中标人完成项目的灭治与防治工作,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人给予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 80%;10 年期满后未重新发生蚁害的情况下,余下项目合同总额的 20%在一周内付清;(2)在包治期 10 年内,如需改建、改造装饰装修,需通知乙方进行补防,费用由甲方支付(费用价格甲、乙双方另行协商)。(3)在包治期内,没有遇到自然灾害,发现的蚁害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遇自然灾害淹积洪水产生蚁害责任由甲方承担。22、本项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72 号、莆建物201266 号、莆建物201267 号、闽建房200719 号执行。10第三章 合同条款莆 田 市 房 屋 白 蚁 防 治 施 工 合 同( 参 考 文 本 )( 合 同 编 号 : )工 程 项 目 : 建 设 单 位 : 防 治 单 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