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知识“隐患就是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事故隐患量的积累的结果;要实现安全生产,就必须消除事故隐患。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概念、分类(1)概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责任人(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3、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的报告及受理(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