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厂类应届毕业生岗位见习期培养管理方案(试行)一、目的规范应届毕业生在岗位见习期间的培训工作,规范和督促培训计划的有效落实,保证培训目标的实现。二、培养对象新入职的电厂各类应届毕业生,其中包括生产类、综合类、财务类、人资类等(以下简称学员)。三、实施管理方案(一)、培训组织1、培训责任:1)学员见习期所在单位(以下简称培训单位)的分管领导或生产副总为培训责任人,并指定培训工作负责人。培训责任人负责督促落实见习期间的培训工作,并对培训效果负责。2)培训单位应为每位学员指定至少一名经验丰富的带徒师傅,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双方签订师徒合同。(电厂运行类岗位师徒合同详见附件,其他岗位的师徒合同可结合岗位要求参照编制)3)学员应服从培训单位工作和学习安排,提高业务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反馈工作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完善培训计划,保证培训效果。4)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各培训单位制订的培训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组织相应的集中培训、考试,并对学员的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