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建设劳务承包合同甲方: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包方)乙方:郑州振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纬四路十五号院(二食堂)改建工程位于郑州市东部纬二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东100米,为高层住宅。该工程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五层。其中地下室1573 m2,车库1075 m2,一层1320m2,二层1320 m2,标准层953 m2,建筑总高度81.6m。工程施工依据:施工图纸、答疑、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相关技术资料。二、施工承包范围:1、图纸及答疑、会审纪要、变更所示框架结构主体所有砼构件所有工作内容。(单项变更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累计80万元以上部分单价按实结算调整人工费,以内部分不予调整人工费,其招标单价已包含此部分费用单价25元/工日)。主体施工期间,现场不再出现计时用工。2、图纸所示基础、地下室所有工作内容(除卷材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