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泰安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照后办证承诺制”实施方案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照后办证承诺制” 改革的通知(泰政办字 201821 号)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为深入推进“放管服 ”改革,不断创新和改 进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机制,围绕“简化 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 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 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 的告知承诺资质审批新模式,推动资质管理向“ 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不断强化市场主体地位,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全市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简化审批流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次
2、性告知企业办理资质审批事项所应满足的审批条件,企业作出满足审批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符合承诺条件的全部材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企业承诺直接办理相关资质审批手续。2加强批后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企业承诺内容及材料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企业人员、业绩,实现对承诺内容核查全覆盖。完善诚信建设。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处罚并撤销其相应资质,列入“黑名单” 。提高服务效能。落实“照后办证承诺制” 改革要求,减少企业申报材料,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逐步实现服务标准化和智能化。(三)改革范围1.建筑业企业资质。在泰安市注册,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和专业承包三
3、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通信电力、核工程、海洋石油等方面)的新申请和增项资质。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在泰安市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晋升三级资质、核定四级资质和新申请暂定资质。其中,晋升三级资质、核定四级资质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本方案办理;新申请暂定资质的,工作方案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二、审批流程企业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向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以下流程办理。如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仍按原规定流程办理。申请3申请人自愿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验核在泰安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管理一体化平台投入使用前,资质受理机
4、关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原件,并在附件材料上加盖核验印章,企业将加盖主管部门及本单位公章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和企业资质申请表等资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平台投入使用后,通过平台网上申报。受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单。公示将申请人的承诺内容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核实,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对该项资质申请不予许可,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对于建筑业企业,该申请人 1 年内不得申报该项资质。发证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
5、网站上向社会公告,颁发资质证书(注明为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申请人经核查达到法定条件后,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三、批后监管4(一)在颁发证书后的 2 个月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二)经核查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相符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网站上向社会发布核查公告。核查公告后,申请人凭公告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也可自愿换取新资质证书。(三)经核查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申请人限期整改;经整改 30 天内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回其相应资质,记入不良信用信息,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核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依法
6、撤销其相应资质,列入“黑名单” ,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建筑业企业被撤销资质的,3 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核查公告之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不得申请公司名称、地址等变更。建筑业企业如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办理的,不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 79 号)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企业资质重新核定有关要求办理。四、工作安排2018 年 8 月起在全市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和核查后公告的企业基本信息需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附件:1.泰安市开展建
7、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5承诺审批项目2.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限告知承诺方式)3.房地产开发 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 诺书(限告知承诺方式)附件 1:泰安市开展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12 项):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6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
8、地产开发企业晋升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四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新申请暂定资质附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年第 号申请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地址:7联系方式:联系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8本告知承诺书所称申请人是指在泰安市申请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环保工
9、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1、审批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号);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 22 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 159 号);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 20 号);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 226 号);5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实施细则(鲁建办字 201518 号)。92、法
10、定条件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二)具有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三)具有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其年龄 60 周岁以下且申请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四)具有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其年龄 60 周岁以下且申请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企业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作出决定前,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3、申请方式及提交材料(一)申请方式:书面申报。(二)提交材料:1.首
11、次申请提交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10(2)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7)经省、市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2.增项申报材料: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