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六五"普法学习教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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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六五普法学习教材统计法知识问答1什么是统计法? 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具体地说,统计法规定了统计部门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公民在统计活动、统计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统计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统计调查者与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反统计法的规定或不履行职责、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统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义的统计法则包括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统计法律体系由哪些方面构成?

2、 统计法律体系是以统计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体,以调整统计工作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一个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的体系。它由若干个具有不同等级、不同效力的统计法律规范所组成,包括: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行政规章。 3什么是统计法律? 统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统计的行政规范。目前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 1983 年 12 月 8 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什么是统计行政法规? 统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或者批准的有关统计行政管理及统计活动的行为规范。我国现行主要的统计

3、行政法规有 2004 年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第 415号令)、2006 年颁布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第 473 号令)和 2010 年颁布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第 576 号令)等。1987 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也属于统计行政法规。 5什么是地方统计法规? 地方统计法规,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实施于本地方的统计行为规范。 根据宪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统计法规,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

4、的地方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统计法规。 目前,北京市仅有的一部地方统计法规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是 1994 年 9 月 8 日经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1997 年 9 月 4 日和 2001 年 10 月 16 日进行过两次修正。 6什么是统计行政规章? 统计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统计的行政规范。包括两类: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统计行政规章,二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统计行政规章。 常用的部门统计行政规章有: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执法检

5、查规定、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颁布以来,共经过几次修订? 经过两次修订。1996 年 5 月 1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了修正,2009 年 6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再次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统计法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8新统计法共有多少章,多少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新统计法共 7 章 50 条。修订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进一

6、步完善了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政问责制度,为有效防止行政干预统计数据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使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真正负起责任,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完善调查项目审批制度,明确统计调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四是完善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制度,明确对统计数据公布的要求,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统计资料共享机制;五是严格对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的保密制度,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六是强化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提升统计法的执行力;七是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责任制度,增设统计违法行为种类和法律责任

7、,并明确政府统计机构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分建议权,加大了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9新统计法的基本宗旨和核心任务是什么? 新统计法的基本宗旨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公信力。核心任务是怎样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行政干预统计数据。 10制定统计法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 11统计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统计法适用于政府统计活动,即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 12统计法规定的统计基本任务

8、是什么?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13我国实行什么样的统计管理体制? 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14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哪些法定职权? 统计法第六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同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

9、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15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怎样提供统计资料? 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16统计法对统计保密事项是如何规定的? 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17统计调查项

10、目包括哪几类? 统计法第十一条规定,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国家调查项目,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是为了实施国家管理和宏观决策的需要,对基本国情国力进行的统计调查,如人口与就业情况统计、自然资源统计、围绕国民经济核算进行的各项统计等。国家统计调查的对象和范围较广,基本上包括了全国各部门、各地区及其所属的单位。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其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的专业性统计调查。这类调查所要搜集的资料,大都是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业务管理所需要的数据,专业性较强。 地方统计调查项

11、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基础上,为取得管理本地方经济社会活动、制定本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所需的补充性资料进行的地方性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的范围,限于本地方管辖内的单位。 18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由谁制定和审批?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国家统计局单独制定;二是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其中,重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报国务院审批;其他调查项目,报国务院备案。19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由谁制定和审批?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其

12、中,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20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谁制定和审批?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二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独制定;三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21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原则是什么? 统

13、计法第十三条规定,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22什么是统计调查制度? 统计调查制度,是指实施统计调查必须遵守的技术规范,在制定统计调查项目的同时,应当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每一项统计调查都有其相应的调查制度,并按规定报经审批或备案。 23统计调查制度应当规定哪些内容? 统计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 24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需要变更时应该

14、怎么办? 统计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统计调查应当按照依法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需要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向原备案机关备案。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合法的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哪些标志? 统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 26怎样应对不合法的统计调查表? 统计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未标明法定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停止有关统计调查活动。 27统计法对统计调查方法有哪些要求?各种调查方法的概念是什么? 统计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以有效发挥各类统计调查方法的总体优势。 周期性普查,即根据事先确定的周期,通过逐个调查各个统计调查对象在一定时点或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经济活动情况,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反映国情国力的统计数据的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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