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巢湖市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巢湖市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依据相关建设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巢湖市住建局关于推进我市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化管理项目。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
2、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企业自评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巢湖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监督管理工作。巢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市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监督检查。第二章 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第五条 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或经批准开工建设。市质监站在日常监督中应同步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依法履行安全2生产职责,实施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工程实
3、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向巢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并在施工现场大门醒目位置悬挂“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工地牌,接受社会 监督。第七条 建设项目应当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成的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自评机构应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自评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规范标准和文件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自评,检查、评定中应同步填写建设工程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
4、J59-2011)附录 B)和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月评价表(附件 1,此表由施工单位存档备查),形成工程项目本月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资料,由项目部留存备查。自评结果分为三个等级:综合得分 80 分及以上的为优良,80 分以下至70 分及以上的为合格,7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建设、监理单位除参加项目自评机构自评外,对自评不合格的项目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第八条 除日常应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情况监督外,市住建局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组将组织人员对项目主体结构完成一层封顶、二分之一、结构封顶三个节点开展集中检查,检查采取查看自评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主要
5、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有关内容。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项目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纳入项目自评材料,整改符合要求后,项目重新开展自评,自评结果达到合格以上,再行接受监管机构检查,限期整改期间项目暂停下道工序施工。第九条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应在项目竣工前填写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月评价汇总表(附件 2 中表 2-1)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综合评价表(附件 2 中表 2-2),形成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结果。3第十条 在建项目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可实行差别化管理。(一)该项目在施工期间安全文明
6、标准化工作多次受到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二)该项目被评为省、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对符合上述情形的项目监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对项目开展阶段性集中检查次数。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在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项目自评材料主要包括:1.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申报表(附件 2),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月评价汇总表(表 2-1)、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综合评价表(表 2-2);2. 其他与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有关的材料。以上材料应整
7、理汇总成册。第三章 奖励和惩戒第十二条 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实施情况,作为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达不到要求的,对所建项目实施停工整改,涉及到的施工、监理企业,如为本地企业将限制申报政策奖励、上级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的评优评先等;如为外地企业降低信用评价结果,情节严重的记录不良信息行为记录。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直接认定为不符合要求,并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记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信息记录。1.项目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的,提交的自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42.危险性较大工程未进行辨识、评价、登记建档和公示的;3.
8、文明创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噪声超标等环境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4.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5.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无方案(含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或不按方案落实措施的;6.塔吊、人货电梯和附着升降脚手架安拆不按要求告知、检测、验收、登记的,塔吊防外电、防碰撞措施不力的;7.悬挑脚手架的悬挑型钢、悬挑高度超过规范和地方规定规定的,悬挑层未用木板全封闭的或采用钢管悬挑脚手架的,脚手架外侧的安全平网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520 号
9、)文件要求设置的;8.塔吊悬挑式卸料平台未与建筑物结构连接牢固的,人货电梯、龙门架安全防护门不符合规定的;9.临时用电不符合“TN-S”接零保护系统的、或外电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10.现场封闭不严的,三区分离不清的,或生活区内“五小设施” 不全的;11.现场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2014 43 号)文件要求 设置临时设施的或工地食堂没有领取卫生许可证的;12.项目专职安全员没有按照要求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食堂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13.施工现场排污未按有关规定执行的;14.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
10、2017 年 4 月 1 日起实行。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5释。附件:1.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月评价表 2.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申报表6附件 1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月评价表工程项目名称: 自评时间: 年 月 日项目名称及分值类别 单位名称房屋建筑面积()或市政工程造价(万元)形象进度总计得分(满分 100分)安全管理(满分 10分)文明施工(满分 15分)手脚架(满分 10分)基坑工程(满分 10分)模板支架(满分 10分)高处作业(满分 10分)施工用电(满分10分)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满分10 分)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满分 1
11、0分)施工机具(满分 5分)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评机构评语: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客观、真实;其他 。项目自评机构意见施工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项目总监: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备注:1本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项目考评主体日常监督检查时应抽查此表,核实填写内容是否和现场一致并做好相关记录。2评分项目遇有缺项的,其评分的实得分应为可评 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与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之和比值的百分数。3. 此表由施工单位存档备查。7附件 2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申报表项目名称: 所属
12、地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8填 表 说 明一、本表用于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申报。二、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三、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受理单位填写。四、如需加页,一律使用 A4 纸。五、本表填写一份,按 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奖惩情况表、建设工程项目月评级汇总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表顺序装订成册。六、本表由申报单位报至巢湖市住建局,所有内容须如实填写,同时提供 word 电子版。9表 2-1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月评价汇总表工程项目名称: 自评时间: 年 月 日序号 时间 评分 序号 时间 评分1 7 2 8 3 9 4 10 5 11 6 12 自评平均得分 注:行不够时可增加项目自评机构意见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过程符合规范,自评结果客观真实,现申报对该项 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自评机构负责人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自 评价过程符合规范,同意自 评结果。自 评价过程不符合规范,不同意自 评结果。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年 月 日10建设单位意见自 评价过程符合规范,同意自 评结果。自 评价过程不符合规范,不同意自 评结果。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