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6年深圳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2016 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火灾防控能力,有效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 月2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集中开展以隐患整治、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灭火演练、消防标准化建设、微型消防站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校园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
2、步夯实校园消防基础,有效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二、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长许建领任组长,相关处室 2 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工作内容及措施(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3、的要求,加 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对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基本情况进行调研,逐一剖析原因症结,分析共性问题和短板瓶颈,开展深入、细致、全面的火灾风险评估,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对策,提升火灾防范水平。2.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区各学校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的通知(粤公消2008 281 号)有关要求和 广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结合本区本校实际,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3.压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要强化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
4、理人抓消防安全意识的培训,提高统筹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变“ 被动式” 接受检查为 “主动式”自检自查,强化 3 单位“消防明白人 ”的培 训、培养,落实 主体责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要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 96 号)和 广东省火灾高危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粤府办2014 10 号)的要求,按照 “依法自我管理、消防责任自负”的原 则,建立健全管理 组织机构,严格消防安全评估,日常消防监督管理,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
5、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2.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餐饮场所用火用电、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微型消防站建设、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每2小时视频监控巡查等特殊管控措施。夏季检查期间,要开展一次炉具和烟道的清洗和保养、一次电气及消防设施的全面
6、检测、一次消防安全评估、一次微型消防站与辖区消防队伍的联合消防演练。 4 3.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联合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工商、电力等相关单位,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治标治本相结合,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尽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区各学校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办函 201696 号)要求, 对住宿床位100 张以上的学校和住宿床位50 张以上的幼儿园
7、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申报工作并按照重点单位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针对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开展检查,分类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消防重点单位至少开展1 次消防监督管理。5.校园老旧建筑。对未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校园老旧建筑要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重点针对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隔措施、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等方面内容,加大整改力度,达到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取得消防行政许可。6.校园“三小 ”场所(小档口、小作
8、坊、小娱乐场所)。切实执行“三小” 场 所消防安全整治技 术规程地方 标准,对校园内“三小” 5 场所进行全面排查,6 月30 日前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加大整改力度,重点针对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器材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排查。加强物防技防改造,推广应用简易消防设施,建立“三小 ”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落 实“网格化”日常管理责任,强化动态监管。9 月10 日前落实三个100%目标:100%建立“ 三小 ”场 所工作台 账、发现违规住人的 “三小”场所100%完成人员撤离和整改、100%“三小”场所实现 分级管理。7.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
9、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市和各区各学校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期间,要严格落实各类活动现场安保措施,严密制订消防安保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培训一批工作人员,做到“一活动一方案、一场地一演练、一天一培训”,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三)打牢基层消防基础工作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各区各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各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手机APP 应用软件,加 强网格消防信
10、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结合本地本校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6 2 .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住宿床位100张以上的学校和住宿床位50 张以上的幼儿园)要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1)做好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各学校微型消防站要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 分钟” 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 ”,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3.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
11、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已经建立该系统的区,各学校要加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系统。要在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 场 所以及学生宿舍等人 员聚集密集 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公安消防局部署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全市中小学校 优秀消防安全教育课件评比、全市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等活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学校要开展以“上一节消防 课、进 行一次逃生演练、参 观一次
12、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 为内容的“ 四个一”活动。 7 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 ,每学期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4 个课时,力争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 ”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要将评选出的优秀消防安全教育课件于7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报省教育厅,省将组织专家评选,通报表彰获奖课件。四、工作步骤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前)。各区、各学校(园)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制定
13、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二)全面检查阶段(9 月10 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照工作内容和措施,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宣传教育情况、人员技能素质等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任务。(三)总结考核阶段(9 月20 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的长效机制。市教育局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 8 点抽
14、查考核。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对提升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能力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当前本地、本校的一项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明确责任,确保检查全面到位、整改全面到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岗位工作职责,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下大力狠抓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有力消除火灾隐患。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有效整改。(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热烈的舆论
15、声势。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校刊、校园社团组织等方式,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整治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 9 给予通报,对进度缓慢、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学校(幼儿园)要实施约谈督办;对推进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校园火灾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较
16、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倒查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市教育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 的方式开展督 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被检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见附件2),视情向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各直属学校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请于6 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从6 月份开始每月18 日前报当月工作小结,9 月8 日前报总体工作总结。联系人:黄志武,电话: 88125679,传真:88101500,电子邮箱:huangzw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 站建设标准(试行)2. 深圳市教育系统校园安
17、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10 附件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 )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 、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建设原则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 分钟到场” 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二、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