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管理规定(试行)(共19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11842631 上传时间:2022-05-09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16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管理规定(试行)(共19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管理规定(试行)(共19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管理规定(试行)(共19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管理规定(试行)(共19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管理规定(试行)(共19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管理规定(试行)为进一步明确“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要求,根据省、市现有“三旧”改造政策,结合“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中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需要编制单元规划的情况需对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一般调整或重大调整的 “三旧”改造项目,必须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二、单元规划管理分工用地规划科、村镇科:分别负责相关镇街“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审查的牵头工作,其中用地规划科负责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寮步,其他镇由村镇科负责。协助编制主体完善报市“三旧”办审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规划编制科:负责因“三旧”改造须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部分的审查,协助编制主体完善报市规委审议的程序。交通市政科:负责“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中交通、市政部分的审查。三、单元规划管理程序编制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审查召开专家评审会(必要时)规划成果审查规划公示并征求职能部门意见规划成果复核报市规委会审议报市“三旧”办、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批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