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兰州大学 基建处造价 咨询单位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 名称 : 兰州大学 一分部 15号及二分部 17号教职工公寓 及地下车库工程 竣工结算 审核 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 LZU-2018-3014-JJ-GK 招 标 单 位: 兰州大学基建处 2018 年 7 月 5 日 2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19 一、评标原则及标准 . 19 二、评标方 法 . 19 三、评标步骤 . 19 1.初步评审 . 19 2.详细评议 . 20 3.评标结果 . 2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2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兰州大学 一分部
2、15 号及二分部 17 号教职工公寓 及地下车库 工程 竣工结算审核咨询 , 已 由学校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 地点 :兰州大学 一分部及二分部 院内 2.项目编号: LZU-2018-3014-JJ-GK 3.招标 内容 : 兰州大学 一分部 15号及二分部 17 号教职工 公寓 及地下 车库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咨询 4.概 算金额:人民币 25 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 造价 咨询 甲 级 资质 ; 3.项目 土建、安装主审人员为国家注册造价
3、工程师,其余为省级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且 近三年( 2015 年 6 月 1日以来 )承担过同类 工程 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投标人必须提供 由本单位 所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8 年 7月 6 日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 每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 2.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基建处(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 439 室)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自行从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招标
4、公告链接网址下载; 4.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资质 证书、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制人员有效证件、所报项目班子必须为本公司的在册人员。 5.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上述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给招标人用于报名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 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 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则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原件),否则将不接受投标报名。 6.投标人 在报名成功后需缴纳
5、投标保证金,具体 详见 招标文件 第 二章投标须 知第 九项 之规定。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为 2018 年 7月 25 日 9:00(北京时间) ,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递交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 443B 室。 3.逾期送达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5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 http:/)发布。 六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兰州大学基建处 联 系 人: 何 老师 联系电话: 0931-8912774 兰州大学基建处 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5
6、 日 6 第 二 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兰州大学 一分部 15 号及二分部 17 号 教职工公寓及地下车库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咨询 2 1.1 建设地点 兰州大学 一分部及二分部 院内 3 1.1 建设规模 15 号楼地上 27 层,地下 1 层,建筑面积 18497 平方米 ;17 号楼地上 32 层,地下 2 层,建筑面积 18333 平方米;车库地下 1 层,建筑面积 1786 平方米。 4 1.1 承包方式 审减 额固定 费率合同方式 5 1.1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 结算的 规定 6 2.1 招标范围 竣工图范围以
7、内及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工程结算 7 2.2 时间要求 30 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学校自筹资金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款。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3.1 工程 结算 报价方式 审减额固定费率 12 15.1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有替代方案,不允许联合体 投标 14 18.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 两份副本 15 1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 兰州大学 盘旋路校区贵勤 楼四楼 443B 时间 : 2018 年 7 月 25 日 9:00
8、时 16 25.1 开标 开始时间 : 2018 年 7 月 25 日 9:00 时 地点 : 兰州大学基建处 (盘旋路校区贵勤勤楼四楼 443) 17 33.4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7 二 、 总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 项目 工程 结算 编制说明详见本须 知前附表第1 项第 5 项; 1.2 本招标 项目 工程结算 编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咨询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 工程结算 编制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 工程结算
9、编制的时间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3 本招标工程项 目 工程结算 编制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本招标工程项目 工程结算 编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三 、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8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 评标办
10、法 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 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 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后 7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条款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
11、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获得 招标文件 后 7日 内 提出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都将于 收到澄清要求后 3日内 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9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12、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 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 、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言文字。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 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函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说明 、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编制 方案 、工程
13、结算 的主要审 核方法 。 投标文件中需明确 项目组成 人员配置及安排。 应包括 (1) 项目 工程结算 编制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 工程结算 编制主编人员简历表。 11.2 资格证明文件 10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 资质证书 等 ; 近三年 完成 工程 结算的工程一览表,对类似项目开展结算审核 必须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项目组成员的资格证书原件;招标方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 标文件格式自拟,但是必须包含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1 条投标文件组成的全部内容。 13.投标报价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方式。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投标人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替代方案将不予 考虑。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