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采购 公开 招标文件 招标 文件编号: ZS-QCHH-H-2018-3001/03 招标 项目名称: 额济纳海关净水器、家具、执法电瓶车、发电机 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呼和浩特海关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 工程招标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7 月 6 日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 电话: 0471-5223622 传真: 0471-5223623 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1 目 录 招标公告 .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 5 一、说明 . 8 二、招标文件 . 9 三、投标文
2、件的编制 . 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4 五、开标与评审 . 15 六、公告、质疑 . 18 七、重新招标 . 18 八、 授予合同 . 18 九、评审纪律和注意事项 . 19 十、 适用法律 . 19 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内容 . 20 投 标 书 . 22 一、开标一览表 . 24 二、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 . 25 三、投标货物清单及价格 . 30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 31 五、技 术 规 格 响 应 表 . 32 六、商务规格响应表 . 33 七、投标货物和服务合格性证明及技术文件 . 34 八、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 36 九、投标货物或类似货物的业绩 . 37 第三章
3、 合同条款和格式 . 38 一、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 38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样本 . 45 第四章 评标标准 . 52 一、公开招标 评标原则 . 52 二、资格审查 . 52 三、符合性审查 . 52 四、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 52 五、评标资料 . 54 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2 六、综合排序 . 55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 56 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3 额济纳海关净水器、家具、执法电瓶 车、发电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海关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采购额济纳海关净水器、家具、执法电瓶车、发电机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投标人
4、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额济纳海关净水器、家具、执法电瓶车、发电机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 ZS-QCHH-H-2018-3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净水器 64 台 详见招标文件 220000 2 家具 双人 床 18 套,单人床4 套, 沙发 21 套, 餐桌及配套椅凳 10 套、储物柜 1 组 详见招标文件 226000 3 执法电瓶车 3 辆 详见招标文件 300000 4 发电机 及 相关配套设施 2 台 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 二、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4、 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且有相关经营范围 ;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人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 招标 文件发售的时
6、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 投标人 可在 2018 年 7 月 6 日至 2018年 7月 13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 00 12: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4 00 时,下午 13: 00 17: 00 时到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006 室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 报名成功 。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 2.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 一份 ; 3.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提供 加盖
7、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 四、 招标 文件售价 本次 招标 文件售价为每包 500 元人民币。 五、 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时 间: 2018 年 7 月 27 日上午 09: 00 时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 2 号会议室 。 2.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27 日上午 09: 00 时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 2 号会议室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8、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 邮政编码: 010010 联系人: 牛国强 李驰 联系电话: 0471-5223622 传真: 0471-5223623 邮箱 : 开户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账 号: 150802055492 采购人名称: 呼和浩特海关 地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 8 号 邮政编码: 010010 联系人: 苏龙嘎 联系电话: 0471-6982880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7 月 6 日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 5 第一章 投标 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9、 2.1 采购人名称: 呼和浩特海关 地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 8 号 邮政编码: 010010 2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 联系人: 牛国强 李驰 电话: 0471-5223622 传真: 0471-5223623 邮箱: 3 3.1 项目地点 :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镇海关办公楼 4 4.4.2 ( 1) 依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中标 人 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994 元 (壹仟玖佰玖拾肆元整 ) ( 2)招标代理
10、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 银行电汇、现金 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公司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账 号: 150802055492 5 11.1 投标币种:人民币。 投标价格为一次性竞争价格。 6 15.1 1、进口货物须在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不提供视为无效 投标。 2、核心产品须在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授权给多个投标人的,按投标须知 24.6 款规定处理。本次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7 16.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
11、018年 7 月 27 日上午 09: 00时 (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金额: 预算金额的 2%。 3、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电汇。 属于 中小企业 的 投标人 ,可以按照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 财库 2011124 号 )相关规定的担保形式,提供银行保函。 4、投标保 证金交纳方式: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 6 公司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账 号: 150802055492 8 17.1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日。 9 18.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1 份( U 盘),其中投标文件
12、的投标分项报价表须单独编制成 word或 excel 格式电子文件一并存储到 U盘中。 10 18.4 投标文件必须牢固装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1 18.5 投标文件应按分包号独立制作、装订、密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2 19.1 开标一览表;投标人信息表和投标保证金(或凭证);投标文件电子版须分别单独密封在独立的信封内 13 20.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7 月 27 日上午 09: 00时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 2 号会议室 14 23.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8年 7 月 2
13、7 日上午 09: 00时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 2 号会议室 15 23.3 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本人到开标现场。如未参 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6 24.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7 24.6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14、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18 25.4 无效投标(详见投标须知) 19 29.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综合排名前三名 20 33 重新招标的情形(详见投标须知) 21 促进中小企业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 7 (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项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
15、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二、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节能、环保 凡涉及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其产品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 CQC)、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 (CEC)和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位置,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规格型号 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的证
16、明材料;本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 8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2.定义 2.1 “采购人”是 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 呼和浩特海关 。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集中采购
17、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6.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2.6.2“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18、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项目基本情况或招标范围: 3.1 项目地点 :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镇海关办公楼 3.2 招标范围: 详细设备清单 和配置 见第五章“货物需 求一览 表” 4.交货期、付款、投标费用 4.1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 内 。 4.2 安装和交货(交付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 付款 4.3.1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单位支付( ); 4.3.2 货物验收合格达到正常使用,采购人支付合同全款。 5%的履约保证
19、金转为质保金 。质保期为三年,货物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支付质保金。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 9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 5 日内, 向 采购人 缴纳中标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收到 履约保证金 后与中标人签订 采购 合同 。 4.4 投标费用 4.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4.2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994 元 (壹仟玖佰玖拾肆元整 ) 4.4.3 中标 人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 招标 文件 5
20、.招标 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 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公告 2) 投标须知 3) 投标文件主要条款及格式样本 4)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5)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样本 6) 评审标准 7) 开标一览表 8) 货物需求一览 表 9) 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0)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 招标 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 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 招标 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招标 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 招标 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招标 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 招标 文件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