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柳城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849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按照自治区及柳州市部署和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紧紧围绕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突出问题,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全面加强政务环境、服
2、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诚信环境、要素环境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创新突破推进程。积极借鉴其他县区及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对标先进找差距,因地制宜求突破,推动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展。(二)有的放矢促发展。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瞄准重点环节和关键短板,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对柳城县营商环境的认可度、满意度。- 2 -(三)法治为本保公平。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建设,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四)标本兼治务实效。按照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
3、建制的要求,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五)长抓不懈久为功。优化营商环境既是阶段性任务目标,又是长期性工作准则,必须坚持一抓到底、长抓不懈,真正让企业看到变化、获得实惠、打消顾虑、树立信心。(六) 齐抓共管同发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各负其责、全民支持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三、行动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对标先进县区的做法,进一步优化完善柳城县营商环境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评机制,进一步打造既亲又清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诚实守信的文化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才环境
4、和推动发展的舆论环境。四、重点工作(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查摆行动各相关部门围绕涉及企业建设经营管理服务的各环节,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县发改局于 2 月 6 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 年 2 月 6 日前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 3 -本着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社会参与度的原则,从 5 月开始,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有奖征集活动,引导、动员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去,营造全县“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5、,确保我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完成时间:2018 年 6 月 30 日前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3)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总动员总部署。筹备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局及相关部门配合。县委书记讲话稿由县委政研室负责,县长讲话稿由县政府办发展研究室负责,主持词由县委办公室负责。系列文件由县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会议材料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完成时间:2018 年 7 月 20 日前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四)开展六大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永远在路上,本着问题导
6、向,务求取得实效,对标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重点开展六大专项行动。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专项行动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登记、投资项目报建审批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改进服务模式,推进网上办事,推广“并联- 4 -审批” 、智能审批和智能监管,实现“企业 3 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 5 个工作日内办结、50 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70 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全阶段审批”完成时间: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及相关部门 2. 强化企业建设经营要素保障专项行动提高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
7、所需的用地(用林) 、用水、用电、用气等要素保障能力,进一步降低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成本,提高办理效率。完成时间: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责任单位:工管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物价局等3. 优化企业融资服务专项行动优化融资环境,健全政银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和鼓励直接融资,加大推进 PPP 力度。完成时间: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工贸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柳城县支行、银监办等单位4. 规范和优化涉企税费征管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各类中介收费项目。最
8、大限度降低企业用工“五险一金 ”提取标准。坚持依法治税,严禁向企业征收“过头税”- 5 -和提前征税;推动税收征管由“以票控税” 向“信息管税”转变,大幅度减少企业纳税办理次数,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和提供一站式服务。完成时间: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银监办5. 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加大“高精尖缺” 人才引进,在编制管理、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科研经费等方面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进事业单位探索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引进紧缺人才或者高层
9、次人才。建立人才服务窗口,完善引进人才任职、居留、社保、医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配套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力度,改善和优化结构,实施“工匠 ”培育计划,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力流动限制和成本。完成时间: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工管委,编办、科工贸局、卫计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6. 改善安全质量认可和生产许可专项行动推进我县安全质量认可和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改革工作,加强认证活动监管,取消一切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质量认证,规范市场认证秩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完成时间:2018 年 12 月 31
10、日前 牵头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局- 6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五)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大考评行动1.制定柳州县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 。8 月底前,建立科学、完善的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考核。完成时间: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牵头单位:县绩效办、发改局责任单位:编办、科工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质监局、投资促进局、统计局、法制办、金融办等2. 从 2018 年起,按照考评办法,对营商环境实行年度考评和通报。考评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与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干部提拔
11、使用和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相挂钩。完成时间:2018 年 12 月 31 日 前牵头单位:县绩效办、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统计局、科工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资促进局、工商质监局、金融办、法制办等5、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1.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围绕我县“六大专项行动” ,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协调小组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向全县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7 -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发力,持续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工作创新,深入研究从制度上有效防
12、治和解决问题。完成时间: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协调组各成员单位2.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检查督查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创新监督方式,加大暗访力度,深化政务公开,通报典型案件。完成时间:2018 年 7 月 30 日前 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责 任 单 位 : 优化营商环境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3. 建 立 投 诉 举 报 工 作 制 度 。 明 确 负 责 营 商 环 境 建 设 投 诉 机构 , 制 定 和 完 善 投 诉 举 报 具 体 办 法 , 履 行 相 关 职 能 职 责 , 提 高 依法 受 理 举 报 投 诉 的 结
13、案 率 。 完 成 时 间 : 2018 年 7 月 30 日 前 牵 头 单 位 : 县 绩 效 办责 任 单 位 : 优化营商环境协调组各成员单位六、加强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和自治区、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带头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冲锋陷阵。要成立相应机构,围绕中心任务,尽快组织开展工作。(二)加强统筹协调。在县政府层面成立大行动协调小组,- 8 -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科工贸局、投资促进局、工商联等参加,就大查摆、召开大会、开展专项行动等事项定期协商,
14、确保工作推进和落实。(三)加强分工协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任务与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在工作时间节点前完成本部门相关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职责,全力开展工作。配合部门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明确具体人员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四)落实经费保障。树立勤俭节约办活动意识,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相关落实政策文件要求,确保不铺张、不浪费。活动经费由各项行动牵头单位提出资金需求,县财政负责总体预算安排。(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新媒体等载体,采取新闻报道、户外广告、张贴条幅等方式,广泛宣传,展示我县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系统化的宣传格局,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责任感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