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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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 -集美区 2018 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厦集委 201439 号)、区政府关于下达 2018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集府2018148 号)等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政府安委会 对各镇(街)和区单列部门 2018 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考核具体工作由区政府安委办组织实施。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2、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客 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第四条 考核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和区政府下达的 2018 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以及本年度主要工作部署要求等展开。第五条 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及暗访暗查的方式进行,坚持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到自查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 3 -第六条 各镇(街)考核内容由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和资金投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事故情况、加分项、否决

3、项共 9 个部分组成。区单列考核部门考核内容由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和资金投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管理、事故情况、加分项、否决项共 10 个部分组成。第七条 对村(居)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查,主要检查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考评镇(街)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其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政令畅通情况。考核中将随机抽查 1个村(居)和 2 家生产经营单位。第八条 考核组逐项查阅相关资料, 对各镇(街)、单列部门分别进行评分。抽查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由各考核组随机抽点,并逐一进行评分。第九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另设加分项 5 分,逐项扣分

4、,单项分值扣完为止。第十条 在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经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认定,给予适当加分。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分为 4 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90 分以上为优秀、80 分以上至 90 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至 80 分以下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第十二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制度,发生较 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不能评为优秀,发生重大以上(含)生产安全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 4 -第十三条 镇( 街 )和区单列部门 2018 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数量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直报系统统计

5、的数据为准。第十四条 各镇(街)和区单列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评,于2018 年 12 月 20 日前将 2018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报区安委办。第十五条 各镇( 街 )和区单列部门于考核本单位时将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的 2018 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交各考评组,以便汇报上报区政府。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安委会审定、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政府安委会向各镇(街)、区单列考核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本年度各类绩效考评依据。第十七条 区安委会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镇(街) 、区单列部门,要责令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向区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区政府安委会办公

6、室负责督促落实。第十八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单位,视情节严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次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十九条 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经区政府安委会审定后实施。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 -附件:1.集 美 区 2018 年 镇 (街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考 核 评 分 标 准2.集美区 2018 年单 列考核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 6 -附件 1集美区 2018 年镇(街)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考

7、核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细则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1.意见学习宣传情况。 (0.5 分)(1)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未组织传达学习意见的,扣 0.3 分;( 2)镇(街)安委会成员单位未组织传达学习意见的,扣 0.2 分。(一)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 1 分 )2.意见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0.5 分)(1)对照重点任务分工内容,每缺一 项扣 0.5 分。(二)学习宣传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情况(1 分)3.实施细则传达学习情况(1 分)(1)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未组织传达学习细则的,扣 0.5 分;( 2)镇(街)安委会成员单位未组织

8、传达学习细则的,扣 0.5 分。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24分)(三)学习国家领导人对安全生产工作4.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1)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未组织传达学习的,扣 0.5 分;(2)镇 (街)安委会成员单位未组织传达学习的,扣 0.5 分。查看佐证材料(通知、签到表、会议材料、会议纪要、照片、信息等)- 7 -考核指标考核细则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批示指示情况(1 分) 批示指示情况(1 分)5.组织对村(居)、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情况(3 分)(1)未与所有村(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 0.9 分(少 1 个单位,扣 0.1

9、分,扣完为止);(2)未将安全生 产工作纳入对村(居)年度绩 效考评范围的,扣 0.5 分;(3)未组织对村(居)、安委会成 员单位进行安全生 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半年和年度督查考核的,每少一次,扣 0.5 分;(4)未将督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的,扣 0.5 分。查阅相关资料6.区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会情况(1 分)(1)主要领导或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或同职级领导未参加的,每缺一次扣 0.25分;(2)安监站长无故未参加的,每缺一次扣 0.25 分。区安统计为准7.贯彻落实区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3 分)(1)未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区级会议精神会议的,缺一次扣 0.5 分;(2)召开贯彻区

10、级会议精神的会议时,主要 领导到场不足二次(含)扣 0.5 分;(3)召开贯彻落实区级会议精神的会议时,缺少佐 证材料(通知、 签到表、会议材料、会议纪要、照片、信息等)的,缺一样扣 0.2 分。查阅相关资料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24分)(四)安全生产“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 追责”落实情况( 15 分 )8.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3 分)(1)主要领导未担任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的,扣 0.5 分;( 2)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规定,分别明确党委政府一位领导成员负责 安全生产工作的,扣 0.5 分;(3)未明确其他 领导班子成员所分管范

11、围的安全生 产责任的,扣 0.5 分;(4)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的,扣 0.5 分。 (5)主要领导未按时书面上报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扣 1 分。查阅资料- 8 -考核指标考核细则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9.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情况(3 分)(1)未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工) 委工作全局和经济社会发 展规划纲要的,扣 0.5 分;(2)党(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少一次扣 0.5 分;(3)每季度未召开本 单位事故防范会议的,少 1 次扣 0.2 分,其中主要 领导至少参加 2 次,少 1 次扣 0

12、.2 分;(4)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扣 0.2 分;未制定年度安全生 产执法计划的扣 0.2 分;(5)未上报季度、半年、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每少一次扣0.125 分。查阅资料和区安委办统计(四)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情况( 15 分 )10.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2分)(1)主要领导在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春节、两会、国 庆期间 )未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的,缺一次扣 0.2 分;(2)在上述重大节日或敏感 时期,未 组织相关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带队检查的,每少一次扣 0.2 分;( 3)领导带队检查无检查计划、通知、检查记录、 领导

13、参与检查照片,每 项每缺一次扣 0.2 分。查阅相关资料(五)村(居)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2分)11.村(居)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2分)抽查 1 个村(居):(1)未制定安全生 产“ 党政同责,一 岗双责”的,扣 0.5 分;(2)主要领导未担任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的,扣 0.5 分,村(居)未明确专(兼)职安全员的,扣 0.2 分;( 3)未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 动的,扣 0.5 分。现场抽查- 9 -考核指标考核细则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4 分)12.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全 过

14、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 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措施(2 分)抽查 2 家企业(抽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 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企业):(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每家扣 0.1 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操作性不 强或不符合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政策要求的,每项制度扣 0.1 分;(总分 0.4 分,扣完为止)(2)未建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家扣 0.2 分;未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家扣 0.1 分;(3)未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每家扣0.2 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操作性不

15、强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政策要求的,每项制度扣 0.2 分;(总分 0.6 分,扣完为止)(4)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各种形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扣 0.5 分;(5)大中型企业未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扣 0.2 分;(6)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扣 0.1 分;(7)现场检查 出的其他问题,每个扣 0.1 分;(8)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不落实的,扣 0.5 分。现场核查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24分)(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4 分)13.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1分)(1)企业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每家扣 0.1

16、分;未建立完善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每家扣 0.1 分;制度与企业结 合度不高、操作性不 强、未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或未按照制度执行的,每家扣 0.1 分;(总 分 0.6 分,扣完 为止)(2)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每家扣 0.1 分;隐患整改未做到定 时、定人、定责、明确整改期间安全防护措施和整改验收的,每家扣 0.1 分;(3)未做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的,扣 0.2 分。现场核查- 10 -考核指标考核细则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4.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1 分)(1)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每

17、家扣 0.2 分;(2)未依法制定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 0.2 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 产工作职责的,扣 0.1 分;(3)未按照规定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 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每家扣 0.1 分;现场核查15.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情况(1 分)(1)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 0.3 分;(2)未进行动员部署的,扣 0.3 分;(3)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 0.3 分; (七)安全生产大检查( 3 分 ) 16.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2 分)(1)未组织辖区企业签订承诺书的,扣 0.5 分;(2)未按

18、要求 报送阶段性报告和开展情况统计表的(6 月 8 日前, 7 月 8 日前),扣 0.5 分;( 3)未按要求上报大检查工作总结和开展情况统计表的(8 月 8 日前),扣 0.5 分。17.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部署情况(1 分)(1)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 0.3 分;(2)未进行动员部署的,扣 0.3 分;(3)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 0.3 分。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32分) (八)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3 分 ) 18.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情况(2 分)(1)未对照重点检查事项开展监督检查的,扣 0.5 分;(2)未督促企 业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辖区安监站的扣 0.2 分;

19、(3)未按要求报送组织 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名录库 的,扣 0.2 分;(4)未按要求每月 1 日前报送情况统计表的(7 次),扣一次扣 0.2 分;(5) 未按要求(7 月 18 日前、12 月 18 日前)阶段小结、工作总结的,各扣 0.2 分。查阅资料和区安委办统计- 11 -考核指标考核细则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九)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 (3 分)19.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开展情况(3 分)(1)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 0.2 分;(2)未进行动员部署的,扣 0.2 分;(3)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 0.2 分;(4

20、)未按要求(5 次,每月 22 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的,少一次扣 0.2;(5)未按要求(5 次,每月 22 日前)报送月度情况表、统计表、持证上岗情况表的,每少一次扣 0.2 分。(十)“业安工程”创建 (2 分)20.业安工程创建活动落实情况(2 分)(1)未制定方案的,扣 0.5 分;(2)未按要求(6 月 30 日前、 9 月 30 日前、 12 月10 日前)报送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总结的,各扣 0.5 分。(十一) 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 (2 分)21.落实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情况(2 分)(1)未按要求(每季度末月 29 日前

21、 )报送本辖区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情况的,少一次(4 次)扣 0.2 分;(2) 未按要求(12 月 8 日前)报送全年工作进展情况的,扣 0.5 分。查资料和统计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32分)二、安全(十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 分 )22.安全生产标准部署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3 分)(1)未制定 2018 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的,扣 0.2 分;(2)未按要求每周上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的,少一条扣 0.1 分;(3)未按要求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中型、小微)专题培训的,每少一项扣 0.1 分,未将相关培训材料提交到集美区安委 办的,扣 0.1 分;(4) 未按要求举办现场观摩会的,扣 0.2 分; (5)未按要求上报应达标企业基础台账的,扣0.2 分,未按要求每月 20 日前上 报已达标企业基础台账的,每少 1 个月份扣0.1 分;(6)未建立本镇街应达标单位基础台账、达标单位基础台账和工作档案的,少 1 项扣 0.1 分;(7) 未按要求督促复 评企业提前 3 个月进行申报的,每少 1 家口 0.1 分;查阅资料和区安委办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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