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土壤污 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 年)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二一七年十二月I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规划总则 .2第一条 规划性质 .2第二条 规划范围 .2第三条 规划期限 .2第四条 基础形势 .2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3第五条 指导思想 .3第六条 基本原则 .3第七条 规划目标 .4第八条 规划指标 .5第三章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6第九条 严防工业企业污染 .6第十条 严格控制农业污染 .10第十一条 减少生活污染 .11第四章 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控 .12第十二条 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 .12第十三条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12第十四
2、条 加强清洁耕地的保护力度 .12第十五条 推进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14第十六条 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 .14第十七条 科学实施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 .15第五章 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 .16第十八条 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16第十九条 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 .16第二十条 强化关闭搬迁地块全过程环境管理 .16第二十一条 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17II第六章 强化工业园区风险管控 .19第二十二条 开展工业园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9第二十三条 提高园区规划建设水平 .19第二十四条 推进环保专业基地升级改造 .20第二十五条 大力推进
3、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 .21第二十六条 推进园区水土气污染协同治理 .22第七章 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风险管控 .23第二十七条 强化简易填埋场排查与整治 .23第二十八条 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23第八章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风险管控 .24第二十九条 切实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24第三十条 拓展污泥资源化新途径 .24第九章 强化工业废物处理设施风险管控 .25第三十一条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 .25第三十二条 完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25第三十三条 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6第十章 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风险管控 .27第三十四条 严格建设项目选址 .2
4、7第三十五条 建立突发事件土壤环境风险防范制度 .27第三十六条 开展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示范活动 .28第十一章 做好未利用地保护 .29第三十七条 严格保护禁止或限制开发的未利用地 .29第三十八条 科学开发允许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 .29第十二章 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 .30第三十九条 提升土壤环境保护基础能力 .30第四十条 建立土壤污染应急机制 .31第四十一条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31第十三章 重点项目 .33III第十四章 保障措施 .34第四十二条 严格目标评估考核 .34第四十三条 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34第四十四条 推广土壤污染 治理修复适用技术与设备 .34第四十
5、五条 构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多元资金渠道 .35第四十六条 提高公众土壤环境保护意识 .36附表 .37附表一 重点任务分工表 .37附表二 2017 年东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431前 言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简称土十条)明确要求各省(区、市)要在 2017 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强调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 145 号,简称省实 施方案)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201754 号,简称市工作方案)也明确指出我市要在
6、2017 年 9 月底前,完成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并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为了贯彻落实土十条、 省实施方案和市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加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 年)(以下 简称规划)。本规划从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农 用地土壤分类管控、关闭搬迁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工业园区风险管控、重点风险源风险管控、未利用地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任务措施,加强土壤保护与污染治理力度,促进东莞市土壤环境持续向好。2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条 规划性质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我市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
7、规划。本规划是指导东莞市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第二条 规划范围包括东莞市所辖 4 个街道、28 个镇和 1 个园区,总面积2473.9 平方公里。第三条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 2016 年,规划期为 2017-2020 年。第四条 基础形势工作基础:2011 年,东莞市启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工作,初步查明了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及其成因;2012 年起,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工作;2015 年,石碣农田修复、麻涌电镀工业区场地调查与修复、洪梅工业废物处理厂调查与修复三个项目获得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由此积累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经验。面临形势:东莞市
8、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重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农业面源污染3等造成土壤污染持续累积。东莞市全市为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涉重金属企业数量众多,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与企业搬迁入园,不少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大量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第五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以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全面落实土十条、省实施方案和市工作方案的各
9、项要求,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确保土壤质量持续向好。第六条 基本原则紧扣国家政策,落实省级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土壤污染防治相关部署,立足已开展的土壤环境调查,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目标和任务,积极探索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的特色之路。4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周期长、见 效慢。重点是对未污染土壤实施优先保护,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源头,对已污染的土壤实施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体系。分期有序推进,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土壤污
10、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防治试点示范推进情况,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为重点确定土壤污染区域,建立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分类别、分阶段有序推进,分期实施,使污染土壤安全利用、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的工作步入科学、合理、有序的轨道。加强部门联动,实行严格监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环保、农业、发改、国土、城乡规划、住建、城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实现部门联动,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第七条 规划目标到 2018 年底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到 2020 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面积、治理与修复面积、种植结构调整
11、或退耕还林面积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5第八条 规划指标东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指标序号 规划指标 2020 年 指标属性1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0%左右 约束性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3 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4 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5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以上 约束性6 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12、7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建立 预期性6第三章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第九条 严防工业企业污染(一)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与空间开发保护管理相衔接,在红线区域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充分考虑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项目选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居民区等敏感对象的分布,结合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确定合理的防护距离。(二)防范建设项目新增污染。新(改、扩)建电镀、化工、制革、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焦化、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使用等行业及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其他行业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对土壤环境进行调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