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2017 年 10 月珠 海 市 港 口 和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转 运 及 处 置 设 施 建 设 方 案委托单位:珠海市港口管理局编制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中心总工:谢凌峰(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项目审查:谢凌峰(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项目审核:姚 岢(室主任、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李梦月(工程师) 、樊清清(工程师)主要参加:孙志超、刘 广、陈振春、申其国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心主任:耿 红(副主任、研究员)项目审查:耿 红(副主任、研究员)项目负责:马
2、楠(副研究员) 、陈 轩(室主任、副研究员)主要参加:叶赛、孙建伟、刘晓雷、徐婧目录第 1章概述 .11.1 编制背景 .11.2 编制依据 .31.3 编制范围 .41.4 主要结论 .7第 2章港口、码头现状 .92.1港口码头现状 .102.2 船舶情况 .162.3 近期相关设施建设情况 .21第 3章 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现状 .273.1 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现状 .273.2修造船厂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现状 .293.3 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现状 .303.4污染物产生量统计和分析 .333.5存在问题 .393.6建设需求分析 .41第 4章 建设目标 .
3、524.1污染物控制要求 .524.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64.3建设目标 .574.4接收、转运及处置总体方案 .59第 5章 建设内容 .675.1建设规模和布局 .675.2投资匡算和建设时序 .70第 6章 运管方案 .726.1运营机制 .726.2联合监管 .76第 7章 保障措施 .807.1重点抓规划落实 .807.2建成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807.3积极开拓资金筹措渠道 .817.4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817.5开展常态化的宣传培训 .82附件珠海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调研表 .83附图珠海港规划图 .881第 1 章概述1.1 编制背景水资源保护是生态环保
4、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2015 年 4 月 2 日,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水十条” )正式发布,在其首要任务“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里,明确了要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编制实施全国港口、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广东省政府和珠海市政府特别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要求。交通运输部于 2015 年 8 月制定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 年) (交水发2015133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 。 实施方案要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环保、海事、工信、住建等部门探
5、索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新机制,推动船舶、港口、船舶修造厂加快建设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的接收设施,提高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做好船港之间、港城之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服务网络的衔接,满足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的基本需求。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2015 年 12 月印发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水十条”的相关措施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重点明确了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2016 年 6 月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粤府2015131 号文)2,珠海市发布了珠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落实实施方案任务要求,2016 年 4
6、月 1 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办水函2016308 号) ,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 2016 年底前完成对本区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并依据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 (2016 年 8 月 31 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编制完成建设方案 。为落实此项工作,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于2016年5月印发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交港函20161065号) ,明确了全省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的工作原则、研究范畴、和组织
7、方式,并在6月初组织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两家单位,开展了全省13个沿海港口和西江干线的全面调研,研究形成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报告 ,于6月底提交部水运局。珠海港是全国25个沿海主要港口之一,毗邻港澳,地处珠江出海口,通过西江支流与粤西、广西连为一体,有着明显的区位优势。近年来,珠海港港口吞吐量、船舶进出港艘数和吨位不断增加,对于港口、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推进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2016年10月受珠海市港口管理局委托,省规划研究中心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两家单位承担了珠海市港口和船舶污3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1.2
8、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2011年版) (简称MARPOL73/78 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015年修订)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2016年修订)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2017年修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2017年修订)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部分船舶防
9、污染作业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6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41.2.2 规范、标准、规划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2016年)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149-1-2007)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 673-2006)港口、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拆解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要求 (JT/T 879-2013)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5年)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4年)广东省水污染防
10、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粤府2015131号)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 (发改地区20141729号)珠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6年)珠海港总体规划 (2010年)1.3 编制范围地理位置:珠海市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口西岸,濒临南海,东与深圳、香港隔海相望,陆路东南与澳门接壤,西连珠海,北邻中山。珠海港包括西部的高栏港区、东部的万山港区以及九洲、香洲、唐家、洪湾、斗门等港区(见图 1.3-1) 。根据编制指南要5求,沿海按照“一港(市)一方案”编制。本方案的编制范围以珠海市域范围内的港口码头、船舶和修造船厂为基础,包括内河码头。污染物种类:主要包括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垃圾、消耗臭氧层物质和废气清除残余物等。6图 1.3-1 珠海港地理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