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档 案 局 责 任 清 单一 、 部 门 职 责 登 记 表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及联系方式 备 注拟定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制度。办公室68565621 对全区档案事业实行宏观管理;编制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要点并监督实施;指导、检查、协调档案业务工作。 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办公室6856562推进机关档案目标管理工作。 办公室6856562拟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办公室6856562承担档案业务建设的调研、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办公室68565622研究起草档案工作各项制度,组织档案科学技术和理论研究,推进全区档案工作
2、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承担档案科研和档案工作新技术推广工作。 办公室6856562制定全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 办公室68565623制定全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 承但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68565624负责档案宣传工作,统一管理全区档案资料的对外交流,协调全区档案工作中的外事活动。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宣传,为档案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办公室6856562- 2 -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检索工具的编制、管理和使用工作档案管理科6856562负责档案库房的统一管理,确保档案安
3、全 档案管理科 68565625 统一管理馆藏档案,保守党和国家机密, 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全区重要档案抢救保护 档案管理科 6856562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整理、统计、鉴定和定期检查档案管理科6856562负责接收区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及对进馆档案的质量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科6856562承担区级社会上各种重大活动、重要档案资料和名人档案的征集、收集工作。档案管理科6856562承担非国有档案因安全原因的收购或征购工作。档案管理科68565626负责接收区直机关、乡镇机关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并进行系统化整理;调查、征集与我区有关的档案资料和我区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资料
4、承担接收破产、改制、撤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档案资料。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 档案管理科 6856562承担对已满保管期限档案的鉴定和档案开放前原密级文件的调整及限制件审定工作。办公室档案管理科6856562承担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的接待利用及查询服务办公室档案管理科68565627负责全区档案信息开发、编辑出版、规划和管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承担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档案史料编辑研究、档案史料陈列展览等档案文化建设办公室档案管理科68565628 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保护和管理档案。承担电子文件管理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组织
5、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档案管理科6856562- 3 - 组织实施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工作指导全区数字档案室建设档案管理科6856562监督指导全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工作 档案管理科 6856562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档案管理科6856562监督指导县级单位电子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档案管理科6856562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办公室6856562承担档案行政应诉、档案行政复议工作 办公室68565629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 监督,查处档案违法。组织实施对区直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档案安全监督检查办公室685656210 承办区委、区政
6、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 - 二 、 公 共 服 务 事 项 登 记 表序号 服 务 事 项 主 要 内 容 承 办 机 构 联 系 电 话1 “国际档案日”活动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与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开展“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6 月 办公室68565622 档案法宣传纪念周 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普及群众档案意识 9 月 办公室68565623 档案业务培训服务 开展县级机关、乡镇(街道)、行政村、企 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等 不定期 办公室68565624 异地查档、跨馆服务 提供一站式全县综合档案馆的异地查档服务 不定期 档案管理科 68565625 档案数据灾备服务 提
7、供已备份档案数据的数据恢复服务 不定期 办公室68565625 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 )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档 案 事 项 监 管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情况的监管,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列入永年区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2、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重点建设单位档案管理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 、 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检查下列事项:1.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档案是否按要
8、求填报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2.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实行工程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 三同时” 。3.重点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是否完善,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是否规范,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是否符合要求。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二)监督检查指标1定期检查:每季度不少于 1 次,每次检查不少于 2 个重点建设项目。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档案部门要求,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指标以上级下达的指标为准。3全面检查:每年组织 1 次,抽查面不少于 10%。6 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区档案局对重
9、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填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二)区档案局和重点办选派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三)根据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对已竣工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四、监督检查程序(一)区档案局根据全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制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检查计划。(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定期检查程序。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联系制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的填报工作。(三)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检查程序。区档案局根据上级档案部门要求,与区重点办联合制定年度
10、重点建设项目专项检查计划。专项检查小组由区档案局和区重点办选派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级档案部门人员参加。专项检查工作由区档案局和区重点办联合下发检查通知,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并通知各被检查单位。专项检查时,检查小组先听取被检查单位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的汇报,再现场检查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情况,检查结束后由区档案局形成检查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四)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程序。建设单位在项目计划竣工验收一个月前,对照河北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评分表自查打分,达到合格后,向区档案局报送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申请报告,申请内容包括:
11、项目档案资料概况、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制、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7 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管理工作情况,档案在施工、试生产中的作用。区档案局按照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管理办法组成档案专项验收组,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档案竣工验收会议程序包括以下内容:1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会,通过档案专项验收组成员名单。2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汇报:(1)建设单位汇报项目档案管理总体情况;(2)施工单位汇报项目施工档案管理情况;(3)设计单位汇报项目设计档案管理情况;(4)监理单位汇报项目监理档案管理情况。3档案验收组
12、察看现场并分组检查档案和库房。4验收组对照河北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评分表进行评议打分,确定等级。5验收组反馈验收意见。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严格执行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和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区档案局、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分别在项目开工后六个月内、每年12月底前和档案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的填报工作。凡漏报、延报、不报的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其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二)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实行工程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三同时
13、”。档案局、各项目主管部门,应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议事日程,制定计划,落实人员,认真做好日常的检查、指导工作。特别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把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作为考核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使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实行“三同时”(同步管理、同步检查、同步验收)。8 (三)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等级分为不合格(75分以下)、合格(75 85分,含75分 )、优良(85 分以上,含 85分)三个等级。凡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由档案局建议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单位不予组织验收。( 二 ) 电 子 档 案 事 项 监 管为了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工作,预防档案信息安全事故,保障国家信息和网络安全,落实
14、电子档案监管责任,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二、监督检查内容单位形成、保管、利用、移交电子档案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及相关电子档案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一)是否建立规范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结合相应的技术措施,从电子文件形成开始不间断地对有关处理操作进行管理登记、保证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产生、处理过程符合规范;(二)是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保证电子档案的真实性;(三)是否建立电子档案完整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采集背景信息和元数据;(四)是
15、否建立电子档案有效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五)电子档案的处理和保存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针对自然灾害、非法访问、非法操作、病毒侵害等采取与系统安全和保密等级要求相符的防范对策,主要有:网络设备安全保证;数据安全保证;操作安全保证;身份识别方法等;9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指标(一)全面检查:按照区档案局的相关要求,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抽查比例为辖区单位的 6-10%,其中区政府直属单位不少于 10 家。同时,根据重点监控单位范围,确定辖区内 1%左右的设备为重点监控单位,完成每年现场检查一次。(二)专项检查针对重大隐患问题、网络安全重点领域、
16、上级交办事项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每年重点检查的单位不少于 2 家。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上级档案局报告,或由上级档案局组织力量查处。(三)针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其他部门移送档案局需要专项检查的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检查。(四)日常监督检查:按照永年区考核的要求,结合平时的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四、监督检查程序区档案局组织实施档案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由 2 名以上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时应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需将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
17、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区档案局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电子档案管理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档案监督检查执法通知书,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安全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10 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执法通知书。(二)区档案局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电子档案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向同级信息和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和上级档案部门报告
18、,并按照相关处理意见和指示,及时予以处理。(三)区档案局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取得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四)对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单位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按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三 ) 档 案 安 全 事 项 监 管为切实改变“ 重指导、轻监管”局面,加强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监管,特制定如下监管措施:一、监督检查对象形成、保管以下档案的单位:(1)有列入国家专业档案目录档案的;(2)有保管期限为 30 年或永久档案的;(3)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重大公民利益的档案数据库的。二、监督检查内容单位档案保管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档案安全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一)是否建立完善了覆盖全面、制度健全、手段先进、保障有力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