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排查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强化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的排查与管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健全维稳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媒体信息,是指可能或者已经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在网络(包括股吧、QQ群、博客等新媒体)、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上对公司的报道、传闻等。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信息;(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信息;(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