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并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实现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省、市、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约谈条件公司生产安全管理中,发现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对基层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及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层单位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未执行月度安全生产检查,未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未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项目部未执行周检,未认真落实集团周检“四个一”,生产管理混乱,导致项目安全管理不达标,隐患突出的; 2、公司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3、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的规定,未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