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全文)2010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同步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对于进一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及早发现和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增强“四项监督制度”在我委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的知晓度,切实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监督作用,现将“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内容转载,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交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