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代理合同电器代理合同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经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宗旨和原则,甲乙双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一、经销权的取得1.乙方认可并愿意在本地区大力推广永康市鑫畅电器有限公司的产品,维护鑫畅品牌形象。2.乙方有一定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3.首次进货10台以上并一个月内持续订货。4.乙方在甲方有同一规格、样式空调蚊帐的前提下,乙方同意不再销售其他公司相同产品。5.乙方符合上述条件,经甲方认定,双方签订本合同。乙方取得甲方在二、订货及交货1.乙方订货应提前3天向甲方发出订货通知,使甲方能够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安排生产,保证及时供给乙方的货源。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当日对货物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当即与甲方进行电话沟通,并在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材料,逾期甲方不予负责。3.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甲方只负责货物的运送或代办托运,运输费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