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护理缺陷评价标准 护理缺陷是指在护理活动中出现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根据护理缺陷对患者形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分为轻、中、重三度。1. 轻度:虽然存在护理缺陷,但对患者未造成任何负面影响或仅增加患者轻微痛苦,但未遗留不良后果者。2. 中度:护理缺陷增加患者痛苦,浪费国家财产,或遗漏治疗、重要护理措施和护理记录,存在潜在的医疗安全或医疗纠纷隐患,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3. 重度:存在护理缺陷并且造成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者。非护理缺陷的范畴1、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者。2、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者。3、患者及其家属不配合诊治与护理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者。4、病情所需的药物,在无配伍禁忌,剂量正常的使用过程中仍发生副作用者。5、在做好准备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治疗时,发生意外情况者。6、疑难重症和罕见病例虽经会诊但限于医疗水平和设备条件难以诊治而发生栓塞、过敏、心跳骤停,内脏自发破裂等情况又无法抢救而猝死者。7、因其他不可抗拒及难以防范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