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县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实行补贴范围内机
2、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根据我县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和年度补贴资金规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县。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补贴范围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共14 大类 35 个小类 99 个品目)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进行补贴。优先保证我县小麦玉米全程机械化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
3、展机具的补贴需要,进一步优化县域农业机械布局,淘汰技术落后、产能低的农机具。形成复合、高效、智能、集成的现代化农机作业格局。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补贴范围保持稳定,由省按年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对经过省新产品试点基本成熟、取得资质条件的品目,依程序纳入省年度补贴范围的机具可按照相关要求予以补贴。三、补贴对象和
4、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 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租赁公司不在此列)。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见河北省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可登陆河北省农机化信息网、任县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查询或到任县农业局咨询)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
5、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 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当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优化调整该产品补贴额。四、资金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买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农机报废更新补助,按照省文件的要求,补贴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当年未用完的可结转下年度,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县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保证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五、操作流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
6、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一)发布政策信息。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后,一是农业主管部门通过网络、广播、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政策告知书等方式,就补贴政策、资金规模、实施程序、补贴额一览表、具体要求等进行公开、公布;二是及时发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农户可登陆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资金进度查询栏进行查询,也可登陆任县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或查看任县农业局农机补贴公开专栏公示情况),以方便群众购机安排。(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及身份
7、证(或组织机构证)、铭牌标号(动力机械包括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及购机资料(包括购机发票、合格证、牌证机械牌证等)自主向县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
8、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当同时申请补贴的人数较多,但剩余补贴资金较少时,实行随机抓阄等方式确定当年的补贴对象。当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后,不在受理补贴对象申请。考虑到我县的农业生产实际和购机者的购买能力,单户农民享受农机购机补贴资金不超过 15 万元,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享受农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得超过 35 万元。 (四)补贴机具核验。要严格执行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流程(试行)的规定,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遵循“谁核 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见人、见机、见发票、人机合影。
9、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也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于需要现场安装的不可移动机具(机组)可上门现场核验。(五)补贴资金兑付。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时限要求对购机者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于资料通过审核、机具核验无误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购机者,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月或季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清单,由财政部门对资金兑付清单审核后,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于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五、工作措施(一)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切实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农业、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主要
10、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负责审核确定实施方案,明确补贴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农机报废补贴等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等工作,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二)规范操作,严格核实。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和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软件的作用,探索补贴机具“一机一码
11、 ”识别管理,提高政策 实施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实施敞开补贴后,一律实行资金限额内“先购后补”,补贴对象在当年确定的补贴机具和销售商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具生产企业、产品和经销商。补贴对象购机后带机(不便携带的现场安装机械除外)和相关材料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机具核实、资金结算等补贴手续。补贴工作开始后,对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对象等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让购机者及时了解资金使用等情况。按照“先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的原 则严格控制,防止出 现因盲目购机造成社会不稳定问题。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
12、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并按下年度补贴政策和标准执行,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严格执行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工作流程(试行),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对核验无误的机具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书,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予以存档。(三)广泛公开,接受监督。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充分发挥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作用,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
13、、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格式参见附件 2)。要确保已公布的补贴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有人值班、有效畅通,相关工作电话号码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报告省农机局。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信息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及时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发布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和年度实施情况公告。(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要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的具体指标要求,通过建立绩效管理
14、指标体系和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完善项目运行机制,持续提高政策落实效果,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专家和第三方作用,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要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 26 号)精神,加大 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市际间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附件: 1.任县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 年度任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信息表附件 1任县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张焕君 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孙云平 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成 员:刘振群 县农业局党组成员梁建平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张卫民 县商务服务中心刘进山 县审计局副主任科员王剑飞 县水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振群同志兼任,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