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免监考班级”制度 为了进一步培养并强化学生的诚信自律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学校决定在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各种考试中,以自然班级为单位,试行免监考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免监考班级”申请条件 (一)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严格遵守*工程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等考场纪律和有关规定。 (二)首次申请仅限二年级、三年级的班级,原则上申请班级应为校级及校级以上优良学风班。 第二条 申请程序 (一)申请免监考的班级(以自然班级为单位)应在每学期期末考试3周前,召开班级或团支部全体成员会议,认真讨论研究,征得全班同学的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上必须由全班同学签名,所属年级辅导员、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写意见。同时填写*工程学院“免监考班级”申请表交所在院系办公室。 (二)申请“免监考班级”所在院系于期末考试前两周内进行审核,经分管教学副主任同意后报学工处、教务处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