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制度为保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保护集体数据财富,保障医院和谐发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院内所有使用计算机、服务器和相关辅助设备、设施的科室和部门。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第三条 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由专人负责管理相应的信息保密工作,要定期监督、检查保密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网络管理员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操作应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第二章保密制度第四条涉及国家秘密及工作秘密的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涉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专人专用,严禁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带出办公场所。第五条接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得处理、存储涉密信息。第六条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