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一、总体要求(一)为规范、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保证审查质量,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鲁安监发20082号,以下简称意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以下简称细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以下简称目录、导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要点。(二)省安监局及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或接受委托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应遵守本要点,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规定的化工行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可参照本要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危险化学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