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仪器借用制度 一、仪器由实验教师专人保管。教师在教学中所借用的仪器,应先填好借用单,注明借用品名、数量和归还日期。 二、仪器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归还时,要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三、仪器要妥善保管,帐物要相符,绝不允许流失或移作它用。出借校外的,须经主管校长或教导主任和仪管员商讨同意,未经同意不得出借。若擅自借出或流失在校外的仪器,必须及时追回。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后果的,对管理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四、主管领导和实验教师应经常对学校的仪器进行清点核对,并定期进行全面的清查造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经学校主管人员同意,校外单位和本校个人借用的仪器,若人为造成破损的,应照价赔偿。 二、学生未经实验教师或课任教师同意,擅自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价赔偿。 三、仪器因被盗或火灾等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的,要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和赔偿。四、对赔偿的仪器金额,原则上应按现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