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肥市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917号),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和安徽省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规程报告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监管辖区传染病信息,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至2011年,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报告及时性不低于95%,传染病报告准确率达到95%,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达到95%,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100%。 (二)年度目标 在2009年度项目实施期内实现以下目标: 1.2009年底,各县区重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