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排污单位、运营单位等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共5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11898846 上传时间:2022-05-0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排污单位、运营单位等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共5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对排污单位、运营单位等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共5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对排污单位、运营单位等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共5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对排污单位、运营单位等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共5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对排污单位、运营单位等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共5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对排污单位、运营单位等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的处罚1事项类型行政处罚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对排污单位、运营单位等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的处罚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武宣县环境保护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武宣县环境监察大队8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2-监督电话0772-9设定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第二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生产者、销售者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公开该生产者、销售者名称及其产品型号;情节严重的,收回其环境保护适用性检测报告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对已经安装使用该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企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重点检查。第二十三条 运营单位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的,依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