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巢湖市S331道路(柘皋段)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根据巢湖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合政秘2015126号)、巢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巢政2015107号)、巢湖市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人口认定指导意见(巢政201715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巢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实际情况,拟定本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巢湖市S331道路(柘皋段)改造项目二、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共涉及柘皋镇合浦行政村陆园村、南金村,星火行政村郭塘村3个村庄约11户、45人,具体征收范围以市规划局出具的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及户数以三榜终审公示数据为准。三、房屋征收主体、征收实施单位(一)房屋征收主体:巢湖市人民政府(二)征收实施单位:柘皋镇人民政府四、房屋签约期限和搬迁时间自市政府批准实施之日起20天内。五、房屋有效面积的认定和补偿(一)房屋有效面积认定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分别按照下列情形计算有效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