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依法实施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建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一、征收范围具体以经盐城市规划局确认的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征收红线图为准(附图)。该项目共计征收82户,其中住宅81户,非住宅1户,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二、征收单位房屋征收部门: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五星街道办事处、盐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三、征收补偿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江苏省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盐政发2011210号)、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