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波宁二中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波宁二中物品采购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对物品采购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规范采购行为,理顺物品采购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物品采购实行计划申报制度。各处室组须在每年10月底前制订出下年度日常教育教学所需物品的采购计划及费用核算,交总务处汇总,报校务会议讨论审核后,根据波宁市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由财务室网上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教务处负责提出电化教育设施及维修,体育用品、体育设施及维修,实验室设备及实验室用品,图书、报刊、资料订阅计划;2总务处提出办公室用品、照明电器等日常性用品采购计划;3相关处室提出其必需的物品采购计划;4临时所需物品采购编入学校追加计划内(政府采购物品必须先报市采购办审批)。三、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未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采购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议审定、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向教育局计财处申报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