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工作计划为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透明度,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规定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镇价费20*62号镇财资20*3号)文件精神,现就20*年度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督查的对象、时间及方法1、督查对象。凡20*年度在范围内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均需接受物价分局督查。2、督查时间及方法。督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1)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收费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年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3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表报物价分局。(2)上门督查阶段为20*年4月1日至10月31日。二、督查重点1、国家、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调整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的落实情况。2、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型城市建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