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秀英区市政市容委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5)事项编码CG-XK-0005事项名称*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审批行使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十四条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申请条件*1.符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容貌若干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2. 确实属于建设等特殊需要。3. 选址、选点、布局符合区域、街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4. 堆放所在区域取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得影响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市政设施及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5. 堆放物料需要经受影响的单位、个人、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等单位同意。6. 占用期间不损坏地(路)面、占用期满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地(路)面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