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青岛市技师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考试管理工作,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成效和学院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切实抓好考试工作,规范考试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务工作分工第二条 任课教师负责所教授课程(模块)的命题、成绩评定、学分计算、成绩及考试资料提报;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核;监考等工作。第三条 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本教研室教师的命题、考试分析、成绩评定、学分计算等工作。第四条 院(部)负责本院(部)各专业考试组织;学生成绩及学分的汇总、审核、提报;考务资料管理等工作。第五条 教务处负责全院考试的组织、督查;抽考课程的考试组织;全院学生成绩及学分的审核、汇总与管理。第三章 考试组织第六条 命题1. 命题工作于距课程(模块)结束三周前组织完成。2. 学期抽考课程(模块)由教务处安排专人命题。3. 采用同一教材,同一教学进度的课程(模块),由各院(部)确定命题人员统一命题。4.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