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方案(试 行)一、指导思想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评优评先行为,是当前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的重要保证。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力抓手;是进一步激励各方办学积极性,增加教育投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重要保证。二、实施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和苏州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及中远期发展规划,苏州将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目标,以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为重心,加快区域整体高标准高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2007年起全市各市、区80%的独立建制小学建成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2010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现代化目标。三、评估标准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标准(见附件)力求科学全面,体现时代特点,充分重视教育现代化内涵建设,努力提升教育现代化办学水平。评估标准以江苏省实验小学评估方案为基础,综合考虑苏州教育发展的实际及其前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