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荔浦县荔浦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用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缓解资源分配紧张的局面,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荔浦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用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一、土地征收范围本次荔浦县荔浦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用地征收范围为:起点位于荔城镇沿江社区下沿江135号居民楼外土地,沿下沿江河堤内侧土地至荔浦中学老校区,终点位于玉雷桥北侧,路线长1公里,共征收土地约200亩(实际面积以有关部门实地测量为准),全部位于荔城镇管辖范围内,土地规划用途为荔浦县荔浦中学新校区建设。地块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以下简称荔浦中学新校区建设用地,具体以荔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荔浦县荔浦中学新校区建设用地的公告(以下简称征地公告)确定的范围为准)。二、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