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县委编办综合组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领导二、权力行使依据(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6号)(二)中编办、监察部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75号)(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四)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湘发200727号)(五)郴州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六)郴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则(七)中央和省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其它规章三、服务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机关、群团机关(以下简称“县直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四、服务项目(一)拟订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