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裘村镇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级资产资源管理,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奉化市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是指村所有或代管经营的资产和具有经济性的各类资源。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出租、出让和转让等处置应遵守本管理细则。权证流转、货物服务采购及工程建设发包参照执行。具体交易目录如下:一、村级集体土地(山林)承包事项1、村级集体所有耕地(机动地)、园地(旱地)向全社会发包3亩以上,且承包年限在3年以上项目;或向村内社员发包5亩以上,且承包年限在3年以上项目;2、村级集体林地5亩以上开发项目;3、村级集体土地(林地)适宜畜禽养殖,经上级审核养殖小区项目。二、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林地通过村委托流转事项1、连片集中流转10亩以上经济特产种植业项目,粮食种植放宽到50亩以上;2、畜禽养殖用地2亩以上项目(使用其他农户承包土地、山林必须由村统一委托流转)。三、村级集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