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2007年7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实习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实习是教学计划规定的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第二章 实习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 实习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协助校领导进行全校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学院由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负责,具体完成实习的主要组织和实施。学校其他部门协调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别为:(一)教务处:1审查综合全校各专业实习计划;2审查各实习队指导教师资格、人数;3制订实习的指导性文件;审定实习实施计划,审查实习大纲;研究、处理实习中的重大问题;4负责实习经费的分配、审核和实习证明的签发;5配合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