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申请与办理。二、事项名称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分项名称:首次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三、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7年第7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的公告(2017年第10号)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管理(二)审查内容备案产品是否属于备案范围、备案资料是否完整、备案资料是否符合规定形式等。(三)法律效力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境内责任人可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备案系统生成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