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青岛市市内三区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我局对青岛市市内三区2012年至2014年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实施了监审。此前,我局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确定并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对承担青岛市市内三区城市供水的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4年城市供水成本进行了专项财务审计并出具报告。本次成本监审是在该审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的。一、城市供水单位基本情况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润集团)成立于1980年3月,位于青岛市太平路55号,系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青岛市市内三区等区域的城市供水。注册资本30518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敬明。二、成本监审依据(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二)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三)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四) 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五)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02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