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青浦区专利资助办法第一条(本办法宗旨) 为促进技术创新,鼓励本区单位和个人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更好地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和青浦区落实上海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的行动方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主管部门) 青浦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申请费资助的审查、实施和管理。第三条(资助种类) 本办法专利资助的种类包括专利申请费资助和专利申请奖励。第四条(专利申请费资助对象) 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代办处递交专利申请,且专利第一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专利申请费资助: 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注册在本区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或社会团体; 专利第一申请人为具有本区户籍或本区居住证的个人。第五条(专利申请费资助项目、金额) 国内每项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人民币3000元,每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资助800元,每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