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际,在本科人才培养中设立创新创业学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等活动,符合本办法规定经相关部门、学院认定而取得的学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创新创业2学分方可毕业。第三条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创新类学分、学科竞赛类学分、创业实践类学分和职业技能类学分。(各模块认定标准参见附件)(一)创新类学分。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均可根据结题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认定创新类学分。通过参加创新训练项目而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不得重复认定。(二)学科竞赛类学分。学生参加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可根据竞赛结果获得学科竞赛类学分。(三)创业实践类学分。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创业类项目(即创业训练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