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污水处理厂内部实施考核细节为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营运考核,以“正常运行、环保达标、节支降耗、增收减亏”为重点,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外出办理业务的人员,须到厂报到后,方可外出。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当月累计旷工超过一天(含)以上,报人力资源。2、上下班实行考勤制度,考勤时间以通勤车时间为准。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岗者为迟到,下班提前30分钟离岗者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或脱岗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计,超过四小时者按旷工一天计,旷工一次扣100分。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一项扣10分。3、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包括换班、替班假条)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者,则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执行假条批准制度,一天(含)以上的由厂长签批,一天以内由主管签批。请假手续要齐全,当月请假较为频繁的,一项扣10分。4、运行人员按规定要求,互相替班、换班,未经主管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