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会计准则研究与比较系列讲座之五 固定资产东北财经大学 孙光国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 n 原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3)单位价值较高。n 新准则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差 异对比新旧准则,主要有这样几个变化:第一,新准则将 “使用年限 ”这个概念换成了 “使用寿命 ”,并指出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
2、第二,新准则取消了 “单位价值较高 ”的规定。关于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n 新旧准则没有区别,仍然要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关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n 新旧准则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均要求按照其成本计量。关于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n 原准则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n 新准则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3、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差 异n 对比来看,一是新准则没有明确说出 “ 相关税费 ” 包括哪些税费,而旧准则指出有增值税、进口关税等,这是因为我国对某些地区某些行业的增值税允许抵扣。二是新准则去掉了 “ 直接 ” 二字,因为无论直接、间接支出,都应该归属与该固定资产。三是对一些费用的描述做了修改。n 对于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新旧准则规定没有差异,都是要求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n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购买固定资产延期付款的现象。由于固定资产的购买价款高,如果付款时间延迟,必然会有
4、利息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固定资产应该如何入账呢?原准则没有具体规定,而新准则明确支出: “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7号 借款费用 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 根据准则规定,这种情况下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应以购买价款的现值来确定。这样,将来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分成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按照借款费用的原则处理;二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关于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n
5、 原准则规定:“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n 新准则规定:“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n 对比来看:对于入帐价值,新准则改成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这与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并无实质性差异,因为投资合同或协议就是由投资各方签定的。但新准则强调指出,如果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存在不公允的情况,那就不应该按照这个价值来入帐,至于按照什么价值入帐,准则中没有指出,但分析得出可以按照基本准则中规定的五种计量属性来确定,关键是看哪一种计量属性确定的价值更可靠。新准则增加的一个项目n 新准则增加了关于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需要考虑弃置费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