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清市教督函20164号)要求以及清新区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目的是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第三条 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四条 组织机构。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组 长:副组长: 成 员:第五条 各职能小组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序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救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机关汇报,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