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8年度创客空间项目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创客空间为创客提供空间及服务予以资助。二、设定依据(一)深圳市关于促进创客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政府,深府201546号;(二)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规201510号。三、支持强度与方式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资助额不超过实际发生支出的5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资助费用为近2年为创客个人或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服务支撑所发生的相关支出,主要包括设备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费,场地租金、水电、管理费、宽带网络支出等创客空间2016和2017年发生的建设运营费用。支持方式:采用事后资助方式。四、审批条件(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二)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500至3000平方米,其中创客个人或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三)可自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