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津汽运分公司“6S”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企业形象建设一年大变样”及大区提出“全面推进渝川大区企业形象建设”的相关精神,结合江津汽运分公司管辖范围的实际情况,确保“6S”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6S”管理考核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津汽运分公司“6S”管理考核工作,检查内容按照江津汽运分公司“6S”管理考核表进行,考核结果纳入“6S”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活动的最终终考核评比。第二章 考核机构与职责第三条 “6S”管理考核机构由“6S”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小组和“6S”管理体系建设推行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6S” 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第四条 “6S”管理考核机构职责1.组织“6S”管理考核及协调处理检查考核过程中的各类问题。2.提出“6S” 检查考核处理建议。3.督促、指导各区域整改。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五条 “6S”管理考核严格按照江津汽运分公司“6S”管理考核表的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