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推优”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基层团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而深入做好“推优”工作,则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是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通过“推优”工作,使广大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这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团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本细则。第二条 “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通过各种教育和锻炼手段,坚定团员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使“推优”工作做到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第三条 “推优”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党员标准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团支部要在充分征求和尊重广大团员意见的基础上,